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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属于重病绝症吗-尿毒症是重症还是大病

文章阐述了关于尿毒症属于重病绝症吗,以及尿毒症是重症还是大病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略信息一览:

劳动法所说的重病是指哪些病呢?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分析:劳动者换重病病假期间,如果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尿毒症属于重病绝症吗-尿毒症是重症还是大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下面我们就来一一解释下上述问题:首先,医疗期及医疗期内的待遇问题: 医疗期,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停止工作、接受治疗,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本质上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保障。

尿毒症在法律中属于重病还是绝症?

综上所述,尿毒症虽然不能被完全归类为绝症,但在法律和医疗保障体系中,它确实是一种需要特别关注和资源投入的疾病。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支持,患者能够更好地应对疾病带来的挑战,提高生活质量。

按目前的医学水平看,尿毒症已经不能算作绝症了,因为只要是进入到尿毒症终末期肾衰的患者,如果能进行血液净化治疗,如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清除体内的毒素即可以维持生命。尿毒症的患者最后往往不是死于肾功能的衰竭,而是死于各种心脑血管的并发症、营养不良以及感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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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部门的明确指示,大病重病的病种范围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以及颅内肿瘤手术等。这些疾病被列为需要重点救助的对象。

尿毒症并非绝症。有效的治疗方法包括透析和换肾。透析技术的发展使得一些患者能够长期生存,有些甚至存活数十年。例如,有报道指出,一位欧洲白种人在二三十岁时开始接受透析治疗,至今已持续48年,并且成功结婚生子,至今未见其去世。换肾手术需要匹配合适的肾脏,术后还需要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

根据有关部门的明确规定,大病重病的病种范围主要是: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

尿毒症不是绝症。尿毒症的治疗比较有效的主要包括2种:透析和换肾。当然这是在肾脏衰竭已经无法治愈的情况下,如果在肾衰竭早期发现治疗,还是有使肾脏功能恢复的情况的。如果有些病人情况比较好,而且没有其他并发症,依靠如今的透析技术,取得有效治疗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存活数十年时间。

哪些病属于大病救助

法律分析: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疾病包括:第一,当事人患的恶性肿瘤。第二,当事人患的尿毒症导致的肾衰竭。第三,当事人患的重症肝炎导致的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第四,当事人脑中风。第五,当事人急性心肌梗塞。第六,当事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大病救助通常包括以下几类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尿毒症:这是一种严重的肾脏疾病,通常需要肾透析或肾移植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这是一种影响血液系统的恶性肿瘤,需要长期治疗。I型糖尿病:这是一种需要终身胰岛素治疗的疾病。甲亢:甲状腺功能亢进,需要长期药物治疗或手术。

大病医疗救助的病种主要包括 目前大病医保包括了44种疾病,详情如下: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结核病、***、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肢端坏疽、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发性(皮)肌炎、脂膜炎、癫痫、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

陕西民政系统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区)。18类大病纳入救助试点范围: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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