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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养尿毒症父亲有责任吗-我女儿得了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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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略信息一览:

母亲瘫痪,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照顾她妈吗?女儿有两个哥哥.女儿家婆婆也...

1、有。女儿有义务照顾,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所以嫁出去的女儿也不能和自己的母亲完全划清关系,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还是从人情的角度上来看都是不可以的。当然女儿可以选择和自己的哥哥或者是弟弟商量商量,用百分比的方式来分担对母亲的医药费,照顾母亲的时间段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划分。

女儿养尿毒症父亲有责任吗-我女儿得了尿毒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出嫁的女儿对自己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成年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抚养与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放弃。而且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4、法律分析:有义务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不会因为女儿出嫁而消失。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5、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女儿养尿毒症父亲有责任吗-我女儿得了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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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分析: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生育的义务。

女儿母亲去世从小跟姥姥长大等父亲老了有义务膳养吗?

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个子女包括儿子和女儿。

当然是膳养老人,老人有退休金,有这个经济条件,拿点生活费出来,补贴家用很正常。关键是老人老了,和一女儿一起生活,吃喝拉撒穿衣,生活各方面都要照顾他,很累的,所以当然是在膳养老人,但膳养老人是应该的,是孝顺,是美德,但是这个不能作为财产多分一点的理由,否则变得有目的了。

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也就是说儿子承担着主要赡养老父亲老母亲的责任,现实大部分也是这种情况,父亲母亲基本上都是跟着自己的儿子的,不过实在是万不得已女儿也需要将父母接过来赡养老人。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虽然您目前没有赡养外公外婆的义务,但是你要清楚一点,按照《继承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因此,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有前提的,即: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换言之,子女在世且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此外,孙子女、外孙子女还必须具有赡养能力。

19岁女孩患尿毒症被生母拉黑,她母亲有何难言之隐吗?

岁女孩患尿毒症,然而养母和养父都是农民,经济条件不好,他们都是靠着低保在生活,难以承受这巨额的治疗费用,可谓是有心无力。

女孩本身的问题。19岁得了尿毒症,很大的原因是自己透支身体,生母在***访***中也强调女孩平时不听话,不太注意自己的健康,导致现在拖垮了身体。同时生母还说她拉黑女孩的主要原因是女孩在网贷平台贷款不还,催款电话打到生母那去,经常电话骚扰影响她生活,便将其拉黑。

岁女孩检查出患有尿毒症,向自己的亲生父亲母亲求助,却遭到生母拉黑,生父也只是给她留下了1000元钱并嘱咐道让女儿照顾好自己,而后便没有再过问。为何女孩的母亲如此狠心放着生病的女儿不管呢,女孩的生母回应道:不是不管,是没能力管。

前段时间,19岁江西女孩徐水香身患尿毒症,其亲生母亲竟然把她拉黑了,此事件登上热搜榜,很多网友对此事件极为关注,认为这个母亲太不负责任。

一则女孩患尿毒症被生母拉黑的新闻上热搜,这则新闻播出以后,网友们纷纷热议,对于生母的做法感到非常的气愤,生母的做法不是贫穷而是愚昧,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感觉到非常的痛心。

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

1、这部分遗产,母亲的遗嘱也无权处分。但母亲遗嘱处分属于她的财产是有效的,女儿不能继承。法律分析父亲去世的时候由于没有遗嘱,所以要按法定继承,即父亲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自己部分向第一顺位继承平分,配偶、儿女平分。母亲去世后留有遗嘱,可以自由处分其财产,不给女儿并不违反法律。

2、老人如果把所有的财产全都留给了儿子,而且他也写遗书的话,那么女儿是没有任何的办法的。现就是儿女是由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所以说就算是父母不把财产留给你们,你们也是需要赡养老人的,因为这是属于你们的义务必须执行的。但是老人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像这种遗嘱是属于赠予性的。

3、不可以。老人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这点毋庸置疑。老人把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却要女儿出赡养费,虽然不合情理,但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4、财产留给谁,谁就应该负最大的责任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觉得不合理。虽然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但如果父母这样做,会让女儿心理不平衡。财产留给谁,谁就应该负最大的责任。譬如假如所有的家产都留给儿子,女儿没份,那么儿子就要承担父母的养老以及医疗等费用,女儿是无需负责的。

5、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都会遇到。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养儿为防老,所以会把大部分财产都留给儿子。但是万一老人得了重病,儿子的经济压力太大,老人就会要求女儿共同承担,往往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6、那时候如果父母分是男是女10岁后管口吃的拉到吧反正不能指望!父母在世时,把财产都分给了儿子,这时的财产不是遗产,这应该属于赠予。不属于继承,这时的财产不是遗产。原则上来说,父母在世时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与儿女的赡养义务没有太大的关系。不给财产也应该尽赡养义务。

父亲从小就没有做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长大后可以不赡养义务吗?

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权力是义务是对等的,小时候没有享受到被抚养的权力,所有现在也不用赡养。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 继承权 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赡养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你对两个儿子虽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两个儿子还应依法履行对你的赡养义务。

父亲重病嫁出去的女儿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出嫁的女儿要承担医药费因为每一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无论男女。或多或少,还是平均分配由当事人自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生病女儿要承担。女儿也是父母的赡养人之一,在父母生病并且没有钱医治的时候,需要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并且需要照顾父母,并不是向社会上想的那样,嫁出去的女儿就与父母无关了。

有。嫁出去的女儿需要给父母赡养费,并且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有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嫁出去的女儿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解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当父母需要儿女赡养的时候,儿女就必须承担责任。其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当然要付。虽然说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父亲养你这么大也不容易现在生病病了付点费用也是应该。如果是因为家里实在拮据可以出少点钱或者不出钱可以去医院照顾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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